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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能当大王的狗是我姬发的荣耀(第3页)

“嘿!佩服我有什么用啊!要佩服就佩服大王!大王才是我姬发心中永远的英雄!我做梦都想成为和大王一样的英雄!这辈子,能给大王当儿子,当狗,都是我姬发莫大的荣幸!”

“哈哈,干杯……”

秦风听着那似曾相识的话语,一时之间感慨千万。

曾几何时,大秦太庙里自己也对嬴政说起过,能给政哥当狗,是我秦风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如今时候,姬发的一句给帝辛当狗,让秦风忍不住对这个姬发想要认识几分。

能说出这样话的人,多多少少都是活明白的主儿。

可就你这样一个活明白的主儿,为何后来揭竿而起,把大王的商朝给灭了?

难道说粉丝对偶像的最高崇拜方式,就是干掉偶像?

此刻,沈炼已经叩门了,“百夫长沈炼,拜见公子。”

门内传来慵懒声调,“进来吧!”

沈炼带着秦风走了进去,还没见到二位公子面,就听到崇应彪不悦的声音,“老沈啊,你这事儿办的是真不利索,去打个前哨,居然能吃败仗!我对你的指挥能力很怀疑!你最好给我一个能说得过去的理由给大王禀告,要不你这吃败仗的事儿传到大王那,你怕不是要休息几天了。”

沈炼一边走着道,“公子放心,沈炼这次有一个理由,非但说得过去,而且还能被大王赏赐!”

秦风跟着沈炼走进去,这才发现,古风大厅中间居然还他么搭着一个诺大的帐篷!

是的,就是那种军用的古代简陋帐篷。

帐篷中间,黑木长桌案上,放满了酒肉,最吸引秦风的当属一只两米多长的一只巨大的红烧鸟腿!

呲呲冒窜的红油配着果木熏香味儿配合着帐篷里的复古腔调,让秦风有一种,论享受还得是人家大商贵族啊!

这特么可比秦王朝的那些王族享受的有水平太多了。

当然了,秦风除了看到吃的喝的,也看到了两位公子,崇侯虎次子崇应彪,姬昌次子姬发。

姬发,崇应彪,长相都偏三十多岁,已经过了青年人阶段,进入了中年人阶段。

姬发的长相,很有一种王者之相,单纯的从外貌来看,和历史书上的姬发相比,历史教科书的姬发更偏向文弱,而这个更猛更烈!

崇应彪长相很彪气,很有一种刘华强的感觉。

二人都穿着戎装内袍,黑红色的戎装配上他们的阴冷影子肤色,倒也让两个将军显得格外冰冷雄武。

沈炼走到了二人面前,指着秦风道,“两位公子,这就是我打败仗的理由!找到了他。”

崇应彪打量着秦风,“他是苏家的什么人?嫡系?嫡系有这个人吗?”

姬发道,“不可能是嫡系,嫡系的那几个货色,我都认识,他不是嫡系的!”

沈炼抬手,手腕上的手镯放光照在了秦风的身上。

强光照射下,秦风的脚下,出现了影子。

这原本很正常的一幕,瞬间惊的崇应彪,姬发齐齐站了起身。

“影子!怎么会有影子!”

“他不是轩辕坟的人!是外界人!”

崇应彪,姬发二人齐齐盯着秦风,此刻两人的眼里充满了火热神色,满是兴奋。

崇应彪冲着秦风道,“你是外边来的?”

秦风点头,“是!”

崇应彪道,“你来轩辕坟做什么!”

秦风道,“我奉密令,来此觐见大王,做什么只有见到大王才能说。”

崇应彪道,“很好!那能问你一句,如今大商可好?朝歌可好?闻太师可否把北海余孽全部诛杀殆尽?那该死的帝喾残脉有没有被灭绝?”

面对崇应彪的一键三连,秦风内心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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