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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碑石不言(第2页)

人们这才看清楚,这只从地底爬起来的狰狞血鬼。

它约莫有五丈高、一丈宽,青筋暴起、肌肉虬结。

在咀嚼的过程里,鲜血从嘴角淌出来,它还伸出长长的长着倒刺的舌头,将血液贪婪地舔净。

林正仁就站在这只血鬼的头顶。

仍然是那般温文尔雅姿态,与狰狞的血鬼形成巨大反差。

衣袂飘飘,迎风而立,只是皱着眉道:“野虎兄在想什么呢!?昏君血脉,生来孽种,咱们岂能放过,任他日后为祸!?这女人更不必说,与昏君同床共枕,不知沾了多少坏水,杀之百利无一错!为天下苍生计,切不可心慈手软!”

自古以来身怀养鬼神通的,无论品性如何,都不免被人忌惮猜疑。

但偏偏林正仁是个例外。

这样凶恶的神通,丝毫不影响他正人君子的形象。

他有一句名言,广为传颂——“吾以正气驭恶鬼,则世间不闻鬼恶也。”

此时杀人妻儿,也似替天行道。

杜野虎并不是什么良善性子,见人已杀了,只一抬手,恶虎煞落下威压,止住还要往宫里窜的绰绰鬼影:“既已杀其妻儿,其余人等就不必再殃及了!”

林正仁看了他一眼,也不知他是防备自己趁乱偷取玉玺,还是真个手软,但只朗声道:“好!你我真是志同道合!咱们仁义之师,为天下庶民而战。只诛首恶,绝不殃及无辜!”

杜野虎不再多言,带着部下便往护城大阵的主塔楼赶去。

庄国高层皆知,庄高羡近些年一直在筹备护国大阵,资源七七八八地在凑,目前虽还只是半成品,但作为核心的王都大阵已是相当强大,足够在关键时候,担当胜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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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九江玄甲入城,也是提前瘫痪了护城大阵。而他现在要彻底抹掉庄高羡赶回庄国后,将之重新激活的可能。

林正仁对除恶务尽的理解是斩草除根,能灭满门一定灭满门。他对除恶务尽的理解则与姜望相似——斩杀所有悬念,抹掉对手所有反抗的可能。

在这个恶鬼咀嚼碎肉的时刻,杜如晦眼睛裂血!

“林正仁!”

他嘶声而吼。

此刻真有长哀!

他一生都为庄国而战,始终都记得仁皇帝的嘱托,要护住庄国社稷,创造一个更美好的国度。

庄高羡还摇摇晃晃的时候,就是他亲手扶上的龙椅。

这一代大庄太子,也是他看着成长。国事再繁,他也要盯着太子,唯恐其才能不具,城府不修,担不起庄国未来。

可是今天,就在他眼前,林正仁抹杀了庄国的未来天子。

比杀一条狗还轻率!

然而他甚至没有点燃怒火的资格,地狱无门诸阎罗围攻之下,岂容他悲伤的间隙?

他已经脚踏迟尺天涯,走遍了新安城的大街小巷,但根本不存在可以摆脱谁、击败谁,气息愈发衰落了,身上新伤覆旧伤。

此刻怒目一横,强行点破心间血,拼着受了燕枭一记裂爪,任由后嵴被撕开深可见骨的伤口,折身一步,踏至林正仁身前。

在这厮骤然惊骇的目光里,一把掐住他的脖子,提着他撤步,远离那只发狂的狰狞血鬼,也离了庄都!

皇后太子他都保不住。

新安城他也保不住。

他对不起今天子,有负于仁皇帝。

但是现在,这个国家还需要他。

他得保持有用之身,做有用之事。

而在此之前……他一定要杀了林正仁!

他从未如此愤怒!

兵王的黑道生涯  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也说  我在三国捡尸成神  混沌仙棺  重生:捡个绝色老婆  邂逅女帝,我成了万古剑尊  团宠真千金竟是玄门大佬  丧尸爆发:开局从女寝逃出生天  丹道仙途  锦衣夜行九万里  朕,给万年前的母国送星球  被贬后,皇帝马甲曝光  狱龙狂仙  顶级弃少  北伐就在今日  豪门黑卡刷到爆,躺平摆烂把娃带  重生1985之王牌游戏制作人  腹黑小阎王,带着剧透狗转世了  离开豪门后,真少爷赢麻了  回书[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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