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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且持此镜受吾之命(第2页)

但退入天狱的妖族强者仍有许多。一个强者本身即是一个丰富的传承。

在开辟此混沌世界之后,经过几个大时代的不断发展,一代又一代的强者积极探索,广大妖族的修行资粮,又再一次丰沛起来。

别看犬族如今势弱,体量远不及其它强族,但历史上也是出过大祖柴胤这样的强者的——那种层次的强者出现,曾将犬族所修功法,推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即使到了今天,大祖柴胤留下的《天狗吞日决》,也是最适合犬族修行的无上玄功。

当然,那些拔山填海的强大功法,都与他柴阿四无关……

他的天资太普通,太平庸。

别说召入军伍晋升妖兵,又或加入哪个强大部族,从此成为妖上之妖了。

即使是在面对所有妖族的封神台里,他也只能接那些最简单最基础的任务。

封神台是一视同仁,同族们可不是如此。

前阵子天蛛娘娘家的小公主,为练绝世毒功,发布了一个抓捕毒虫的任务。他也悄悄地接了下来,他也幻想着撞大运,捡到一个特别弱又特别毒的毒虫,于万妖之中独占威风,得到小公主的青睐……实在不行,能被天蛛娘娘青睐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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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是问题,爱能跨越世俗。

总之不想努力,但又能一飞冲天!

可现实却是他接了任务也不敢去尝试,更不敢让其他小妖知道他也接了这样的任务,那些揶揄嘲弄鄙夷,有时候是和着血的……他的药篓背到身上,所有的家当都在腰包里,进了山仍只是奔着草药去。

毒虫是不可能抓毒虫的。稍微厉害一点的毒虫,他碰到了就是个死,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虽然他偶尔也会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是在具体而微的生活中,他仍是努力且踏实地过好每一天。

接的那个采集毒虫的任务,只是他的一缕痴想。

他带在身边,但并不真的指望它实现。

他相信自己努力采药,努力积累,一步步往前走,总有一天也能走到很优秀的层次的——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妖兵,端个铁饭碗,每月按时吃饷,并不是奢望而已!

摩云城小公主的吸引力自是不必多说,进山的赏金小队是络绎不绝。赶集都没这么热闹。

柴阿四孤身一妖,倒也不觉得孤独。

进山的妖族多了,那些深山老林里的危险,也就少了。这对实力不济的他来说,自然是好事。

旁的妖怪都冲着稀有的毒虫去,也没谁跟他抢些不值钱的草药。

在那些妖怪狂风过境后,他只需从容不迫地去捡药即可,根本不操心有什么恶兽。

他的药篓里,草药现在已经堆了大半篓,收获颇丰。

天就快黑了,再寻摸一阵,他就准备离开。他毕竟不具备在十万大山里独自过夜的勇气,而山脚下是有赏金猎手聚集的营地的。

虽然他这样的采药小妖并不被认可,凑过去也难免被冷嘲热讽几句,但骂几句又不少块肉,哪怕推搡几下呢也不痛不痒。他真个在营地里找个地方睡下来,也没谁会赶他。

“脸皮厚很重要!在那些个死亡的寒冬里,妖族都是要靠厚皮取暖的!”

这是爷爷还活着的时候,反复教给他的话。

爷爷后来死了,因为狗脾气犯了,不肯给一辆马车让路,被当场撞死在大街上。

享年不知道多少岁。

呜呼!

只有草席一卷,山里随便挖了个坑,埋进去了事。

他柴阿四也是读过书的。

所谓前车之鉴,后车之师。

重生1985之王牌游戏制作人  豪门黑卡刷到爆,躺平摆烂把娃带  我在三国捡尸成神  锦衣夜行九万里  顶级弃少  回书[久别重逢]  被贬后,皇帝马甲曝光  腹黑小阎王,带着剧透狗转世了  狱龙狂仙  邂逅女帝,我成了万古剑尊  团宠真千金竟是玄门大佬  重生:捡个绝色老婆  离开豪门后,真少爷赢麻了  兵王的黑道生涯  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也说  混沌仙棺  丧尸爆发:开局从女寝逃出生天  朕,给万年前的母国送星球  丹道仙途  北伐就在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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