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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你的脚好了吗?”
“快好了,过两天就能跑能跳了。”
葛嬷嬷板着脸道,“是三天。”
花铃更正,“对,三天,不过我觉得明天就能跑了。”
葛嬷嬷揉了揉眉心,祖宗诶。
沈来宝笑了笑,天然腹黑小白兔。他坐上石凳,看了一眼她看的书,字密密麻麻的,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小花,你去学堂了吗?”
“去啦,去的是墨香书院。我还记得去年你爹要送你去,结果到了门口,你抱着沈伯伯的腿不放,哭得可惨了,死活不肯去,沈伯伯只好带你回来了。”
哪怕那不是自己,沈来宝还是红了脸。他既然不能肯定原主会不会回来,那也得考虑以后,那必然要学习这里的文字。以沈家的财力和对他的宠爱来说,要请教书先生而不去书院并不难,可是那样的话,日后他就少了一个东西——
人脉。
无论在哪个时代,人脉是必不可少的。他或许还要继承沈家家业,那就必须需要这些。
昔日同窗无疑是非常好的人脉资源。
说不定还能在那结交志趣相投的好友,想来也是心动。
花铃虽好,可等她长大了,以这个世界对男女的制约来说,他们也不能一直这么亲近,想来也是可惜。
“来宝哥哥你在想什么?”
沈来宝回神,笑道,“我在想我去书院的事,好了,我得去找我爹商量商量了,你继续看书吧,脚要是不舒服,就早点回房。”
花铃点点头,看着他似有些沉稳的背影,再次觉得,隔壁沈家哥哥真的不一样了。
沈来宝从花家出来,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喊他,他转身看去,头上突然罩来一条麻袋,将他拦腰扛起,不知跑向什么地方。
第12章尘埃落定
那人力气很大,把沈来宝扛在肩上跑了许久也不喘气,可怜沈来宝刚吃饱,胃顶在他肩头那,一颠一颠的差点没把他颠吐。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那人总算是停了下来,几乎是将他摔下。
沈来宝被摔得一阵晕乎,袋子忽然湿了,有水渗入,耳边水声哗啦,他顿了顿,又要溺死他?
“阿福,我知道是你。”
外面沉默片刻,便有手扒开袋子,沈来宝刚伸出脑袋,就见阿福一手握了块石头往袋子里放。
沈来宝打量了一眼四下,身坐河岸,河水尚浅,不过没入膝头,可后面却是湍流,看不见底。他看着阿福将一块块石头往里放,便挪了挪位置。
阿福顿住,见他瞧自己,瞪眼道,“你再看,我就用石头敲你脑袋,缩回身去。”
“你不敢,你要是砸死我,那就必然不是自杀,沈老爹肯定会追究,那你的处境就危险了。所以先把我溺死在麻袋里,再把我拖出来,让我顺流而下。这样一来,我身上没伤痕,又曾经失足溺水过,这次人们也会觉得就是我又犯傻了。”
阿福不断抓着石头往里放的手一抖,睁大了眼看他。
沈来宝拧了拧湿漉漉的袖子,笑道,“不要怕,既然你敢给你主子戴绿帽子,那就要想好后果。偷了人家的妾侍又不用担责,世上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
阿福怒得伸手就要掐他脖子,沈来宝抬手一拦,“不要掐,不然这就变成了他杀,你大白天的消失在宅子里不办事,你说官府会不会盘问盘问你?”
“……你到底是什么人,沈来宝是个傻子,你分明不是!”阿福声音满是恐惧,几乎想用手中石头将他砸死——唯有将危险的东西置之死地,才能没有威胁。
“我是沈来宝,可又不是他。”
他抬头一笑,稚童的笑本该充满童真,可这一笑,却让阿福觉得恐怖。他扬起手中石头就要往他脑袋上砸,手臂刚起,就被人猛地抓住,用力往后一拧。他惨叫一声,往后倒去,竟是满眼的壮实大汉,约莫七八人,每个都能将他一脚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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