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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看得入迷了,摄影师连说了两遍“最中间那个男生抬一下头”,他都没意识到这是在和他说话。直到时澄月和其他女生一样好奇地回头看他,他们的视线有一瞬重叠,他才如梦初醒。
她看他时下巴微抬起,漂亮小脸上天生自带高傲。精致眼型像勾勒极佳的杏仁,眸光流转间溢出好奇。
时间在那一瞬平静,香樟被午后长风叨扰的时候,她的发梢也蹭过他握拳的掌背。
那一刻,他想,很有可能,他们再也见不到了。
所以他决定鼓起勇气和她对视,可视线刚在空中触及的那一刹那他心虚得发紧,指尖发麻到指甲都要失去血色,血液进行一场无声回流。
只一秒,在旁观者眼里快到蜻蜓点水的一秒,在旁观者眼里可以忽略不计的视觉交锋。
他抬头,目光涣散地看着前方。
她和大家一起好奇地转头,又先人一步平淡地收回视线。
再没有回头看过他。
有点遗憾,却又在情理之中。
真好,除了很久以前的那张毕业照,时隔三年,他又一次拥有了和她近到身处同一镜头下的机会。
“哥哥,你都看这么久了,车到底到哪里了呀?”
苗禾的问题突兀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才想起来自己打开手机是要看看车的具体位置。
“哥哥?”苗禾晃了晃他的手,“你怎么老是走神啊?”
“没有。”林一砚底气不足地回答妹妹。
他觉得自己的确有毛病。
其实时澄月说得对。
江理实验说小不小,说大不大,虽然南楼和北楼许多公共时间会刻意地错开,唯一不会错开的就是下午第四节课后放学前的那四十五分钟。时澄月会和几个女生来操场散步,而那个时间点,男生们都会在露天篮球场打球。
男生们总是说比起踢足球,女生更会被打篮球的男生吸引。所以每当他看见时澄月后,就会如孔雀开屏般出尽各种风头,什么撩起衣摆擦汗,什么篮球进网后和队友来个肩碰肩,拳对拳,反正怎么帅怎么来,什么装逼事儿他都干过。
男生们的话不无道理。打完球后,场边总会站着几个女生红着脸问他要联系方式。
可那些女生的身影里,从未有过时澄月。从未。
后来他才发现,时澄月根本不关注这些,她下来散步,好像只是单纯的为了逃避学习而散步。
所以那之后林一砚也懒得在球场打球了,既然一天之中能遇见她的机会也就这下午的短短的四十五分钟,那他为什么要打球,他就要坐在草坪上,装作休息和看风景的模样,视线紧紧跟着她的身影而动。
偶尔,他们的视线会对上。
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林一砚会心虚地低头,手一抖,放在腿边的那罐可乐突兀地倒下,冒着气泡的液体流淌在草坪上,也溅到他的鞋面。
林一砚在心里向这一摊草和他的天价新鞋道歉。
再抬头时,时澄月已经在和朋友聊天了,他像是松了一口气,又像是有些遗憾。
遗憾她的目光未曾落到他身上。
他从未觉得自己是个胆小的人,可遇上时澄月之后,他却又觉得勇气是他最最匮乏的东西。
匮乏到连轻描淡写的一个对视都需要他在心里草拟屡屡。
有的时候走近了,他甚至能听见她和朋友说她无聊如流水账的日常碎片。而那时的他会冷不丁冒出一个念头——在以后的某一天,他的名字会不会频繁出现在她的日常里呢?
他发现,只要手里拿着东西并循环往复地做同一件事情时,这样的行为在别人眼里被命名为发呆,命名为不会被人觉得奇怪的走神。
所以他开始坐在草坪上,重复地转着手机,转着笔,转着篮球,有什么转什么,反正走神的人是有权利盯着某一处,盯着某一个人长久且光明正大地看的权利。
少年意气勃发,却又稚气未脱。
那时候的他蓄势待发,天真地幻想,很快,他就会拥有可以光明正大看着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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