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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射术(第1页)

“比赛结束!

马术加赛!

冠军:里塔斯?卡达尔?康诺市?林昔?谢尔里雅?德?萨雷

亚军:伍尔德?帕罗?萨林?德?霍斯顿

季军:维纳尔?多拉克?德?朱利亚斯”

原本的赛马亚军输了,连个季军都没捡到。

他下了马转了一圈后,

便直接离开会场,休息去了。

维纳尔也下了马,抱着自己坐骑的马头。

开始哄起了自己的马儿。

最后冲刺的时候,自己对马儿似乎鞭策有些过力了,一时间委屈的叫了叫。

把马哄好后,再将它牵回马厩,很快就要准备下一场比赛了。

稍事休息,众人基本上体力也恢复的差不多了。

加赛不像正式赛那样人数众多。

如果节奏排的够快的话,很快就能把比赛排完。

在分发弓箭的时候,每个人都分到了六十支箭,一共两个箭壶。

以及一把卡拉曼角弓与普洛斯飞羽弓。

这种角弓是卡拉曼人所普遍持有的弓箭类型。

其弓弦有刀脊与平脊两种。弰脊缓平、弰脊高度较小,弓脊和弦垫之间的结构可以有效阻止弦脱离。

其设计属于反曲弓,弓身修长,适合远距离射击,箭速快,上箭稍慢,适合齐射。在远距离射击时具有较高的精度和速度,因此在战争中常用于远程打击。

普遍有效射程在一百二十米到一百五十米之间。但训练过的超凡者和特别牛的人物,据说能够射到二百到三百米。

但在凡人里能办到这一点的极为罕见。

角弓长于步射,而飞羽弓则是普洛斯这个卡拉曼人支系在山地骑射中所发展出来的两种极端化的弓箭之一。

飞羽弓最大的特点就是,弓把外凹,弓档较大,这种设计可以变相的增大拉距。

属于是普洛斯人以前最常见的一种弓箭,由于普洛斯人在王国建立以前,大部分的活动区域都是丘陵与山地,很难找到那种均匀笔直的长木材,所以飞羽弓的弓胎短,用的箭也短。

整体弓比较短小,但箭速很快,当弓处于下弦状态时,弓把两侧弓腹的一面是平滑的。

这种设计使得弓的初速很高,射程很远,但是破甲能力严重不足。

而传统普洛斯人的重骑兵并不是纯粹的冲击骑兵,而是持枪冲击骑兵与弓骑兵混合。

其中一部分骑兵就装备的是这种飞羽弓,他们会在极远的时候便以极快的上箭速对着敌军发射一轮箭雨,宛如羽毛散落大地,因此得名飞羽弓。

借着马匹的高速来增加弓箭的杀伤力,在射完短箭之后,立马转换持枪,结阵冲击。

据说历史上最精锐的骑兵,甚至创下过在六百米开外打击敌人的壮举。

简直是神话,大家也就听个乐,没人真的认为一群凡人能把弓箭玩成这样,即使是飞羽弓这种极端弓箭。

不过说来心酸,这种角弓在其他卡拉曼人那里是正儿八经的步兵弓,用来步射的。

但是在普洛斯人的传统里,这种弓箭却是一种贵族弓,骑步均可。

为什么呢?因为土地贫瘠啊,长不出好木材呀!

这可不就是物以稀为贵,被硬生生的从步兵弓变成贵族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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