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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三章 血战不休 友军到来(第1页)

随着莫云轩的到来,李峰七人与对面五万大军已经接近,看着气势昂昂的大军,说一点不怵,那是假的。

李峰转头看着莫云轩;“你怎么来了,唐国还需要你。”

莫云轩摇摇头;“现在的唐国是胜还是败,都看这一战了,所以我来了。”

李峰一听,调笑道;“那就是说要是这一战关系不到是胜是败,你不会来了?”

莫云轩笑着摇摇头,很是无奈;“怎么说呢,相比的话,你肯定希望我留在唐国指挥,而不是在这里。”

李峰顿时拍拍莫云轩的肩膀;“幸苦你了。”

要是这一战不关于胜败,那么不会来的莫云轩是最受伤的一个人。

所以,金鹰五人都深感的点点头,看着那美丽的真男人。

这时,对面五万强兵的首领完颜小,身高马大,大约三十左右,修为在玄灵低阶,一看七人挡在行军路上;“给你们三秒,是离开活着,还是留下去死。”

李峰望着他,道;“我选择”

“死”

七人同时喝道,又在话落时握着武器朝着敌军中冲去!

血液在这一刻喷出!

血斧在蛮虎的手中砍翻一片片士兵,又被一片片士兵包围住,在身边无穷无尽的敌军中,蛮虎掀起了混战。

他本来就是混战之王,出笼的老虎,只有混战才能让他发挥出全部的实力!

士兵们在恐惧,在兴奋,围着蛮虎攻去。

剑,在阿风的手中变成了一抹长长的锋芒,他的身体在转动,在躲闪,好似在敌人中跳起了华尔兹!

他是一个刺客,每一剑都带走一个敌人的生命。

他是一个优雅的舞者,他的攻击是那般的好看,美丽,却透露出死亡。

刀,是超级黑刀,在金鹰的双手中握着,不用一丝武技,朝着敌人攻去。

每一刀都带走了一片士兵的生命,可是眼前的士兵却丝毫没有减少。

他继续的冲着,身体上在冒着震撼人心的霸道之气!

箭,在小魔的手中变成了夺命之箭,快、准、狠、他时而在翻起身体,时而在敌军中扭转身体躲过一次次的攻击,又射出一支支夺命的箭。

他就像那森林中的精灵,运用自己灵活的身体,夺命的箭,猎杀着猎物。

锤,双锤在雷刑的手中冒着雷火电光,一砸、一挥、一撩、掀翻一片片的敌人。

他的攻击永远是这样的威猛,其实说来,他才是混战之王!

因为他的攻击本就为了混战而生。

傀儡,密密麻麻的傀儡,大约有一百只左右,它们的身体上连着无形的灵魂线。只见莫云轩每一次手指的抖动,它们就发出一次次的攻击。

他的手指比任何钢琴家在弹琴的时候还要优雅,虽然他弹的琴是一首夺命之曲。

刀与剑,一个灵活,一个直来直往,从一个个士兵的咽喉中滑落,带起一片片血液洒落于地面。

他的双眼是天下看得最准最灵活的双眼,几乎在每一次的攻击,都是从敌人咽喉中划过,让刀与剑变得锋利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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