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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3页)

吴明笑了笑道:“如此甚好,金大哥原来早有准备,看来小弟多虑了。”

三人探视完了地底火山洞口,太阳很快便开始下山。

金世遗从船上拿下来一袋米,厉胜男在湖边搭好灶台,开始淘米做饭,吴明则利用自己的拿手绝活凌空摄物掌抓了不少野鸟。

其实,吴明本来是想尝尝蛇肉的滋味,但一则担心金世遗不同意,二则也怕厉胜男会感到恶心,于是便只好抓些鸟儿烤了。

三人在海上漂泊了几天,早已有了很好的配合,没一会的工夫便做好了晚餐。

吴明烤野味是一绝,厉胜男吃得赞不绝口,就连金世遗也是连连赞叹。

吃过饭后,吴明忽听厉胜男笑道:“你们两个转过身去。”

吴明惊讶道:“厉姐姐,你要干嘛?”

厉胜男嗔道:“叫你转过去就转过去,难道我们女人家要做什么事都要告诉你吗?”

金世遗本来也有些疑惑,现在听厉胜男这么一说,当即便背转身去,走入树林。

厉胜男见吴明还愣在这里,笑道:“小弟,你还不走啊,难道是想偷看姐洗澡吗?”

厉胜男一面说还一面解开衣服的扣子,那种宛若故意诱惑的风情看得吴明一阵心动,如果不是金世遗也在岛上,他说不定就忍不住扑上去了,此时却只好挠头转过身去,不舍地走向了树林。

“咯咯……”湖边传来一阵银铃般的娇笑,紧接着吴明便听到了佳人入水的声音,紧接着厉胜男又格格笑道,“好啊,妙啊,这湖水真是清凉极了……”

厉胜男放荡形骸,丝毫不拘男女礼法,比之谷之华的端庄矜持,李沁梅的纯真无邪,更有一种让人惊心动魄的邪气,在金世遗这种古代人看来十分可怕,但在吴明这个来自现代的男人看来,却是十分的有趣。

晚上,金世遗开始搭起了帐篷,由于来时只有他和厉胜男两人,故而只准备了两顶帐篷。

金世遗正待叫吴明跟他一个帐篷的时候,吴明忽然变戏法般拿出了一个帐篷,并很快搭了起来。

厉胜男惊讶道:“小弟,你的帐篷哪里来的?”

这也是金世遗想问的问题。

吴明笑了笑道:“厉姐姐,我是魔术师,会变戏法,这帐篷便是我变出来的。”

厉胜男当然不信,嗔道:“吹牛,那你再变点别的东西给姐看看?”

“好啊,看好了……”吴明淡淡一笑,手一伸开,掌心中便多了一颗夜明珠,闪闪发亮,照亮了附近的夜空。

厉胜男怔住了,不敢置信地看着吴明,而金世遗刚才一直注意观察,根本就看不出吴明是如何拿出夜明珠的,心中越发对他感到了神秘莫测和莫名的心折。

吴明哈哈笑道:“宝剑赠侠士,明珠送佳人。厉姐姐,送给你!”说着,便将夜明珠递到了厉胜男的手中。

女人对于闪闪发亮的东西天生没有抵抗力,再加上厉胜男乃是识货之人,知道这可是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心中一热,忍不住瞥了吴明一眼,娇笑道:“小弟,这么好的东西,你真送给姐啊,那姐可真的要笑纳了?”

吴明淡淡笑道:“那还有假,厉姐姐你收着便是了。”

厉胜男脸色一红,却是故意娇笑道:“这是你变出来的,会不会半夜消失没掉呢?”

吴明哈哈笑道:“厉姐姐放心,若是真的没掉,那我再给你变一个便是了。”

厉胜男兴奋道:“小弟,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咯咯,累死了,我要去睡觉了。”

厉胜男进入金世遗给他准备的帐篷之后,心里十分开心,忍不住便拿着夜明珠仔细琢磨,越看越喜欢,简直爱不释手,心中则暗暗想道:“这个臭小弟,竟然跟我玩这手,看来以前没少追女人。”

想到这里的时候,厉胜男忽然感觉到一股酸涩,心里顿时一颤,莫非自己有些喜欢这个认的小弟吗?

呸呸呸,怎么可能,我厉胜男才不会喜欢比我小的男人呢!

阴阳玄咒  求爱失败后我进了雍亲王府(清穿)  决斗当天和死对头穿进狗血文  回到韦恩庄园我哥痛不欲生  绣花枕头是学霸  全世界为我修罗场(穿书)  兼职恋人  八零大院绝色娇美人  再嫁小夫郎  卿本温柔  因为我是只小猫咪  生活是游戏  科举之福运炮灰  清穿之刺杀太子那些年  你有钱,我有刀  继承家业不如上班  佳偶  地表最强狐狸精[快穿]  重生一世长安  精神体是幻想系如何贴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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