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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第1页)

淡淡的书香味中,火炼金蛟开始行驶。蛟车底部刻有平稳的阵法,除了刚刚开的时候有一点惯性感外,以后就都十分丝滑了。

不过,转弯和某些路上还是会颠簸。

“啊呀!”对面隔间的文修就把装墨汁的小碟子洒了,污损了纸面。

诗千改心想:这时候就需要一只墨水笔或者钢笔……

她思绪还没转完,过道上就有雇役推着小车去向那名文修推销:“道友,这两年外邦传来新式毛笔,书写方便、只需要灌一次墨就能用很久,要不要来一支?”

诗千改一愣,也好奇地看过去——黑色金属的笔身,尖尖的金色笔头,不正是钢笔吗?

“嗬,标价这么贵?”那文修看着这怪模怪样的“毛笔”,还在犹豫,诗千改却已经抢先道:“我要买一支。”

雇役和那个文修都一顿,眼中闪过惊讶,诗千改已然快速挑好并付钱了,还买了一小瓶蓝墨。

贺雪:“……”

如果不是认识诗千改,他一定会以为这是雇役的拖。

夜九阳也被吸引了注意力,犹豫要不要买:诗千改在这种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上总是很有心得。

“客人很懂行啊。”雇役看到她熟练的吸墨动作有些诧异,诗千改拧好笔身,晃了晃笑道:“从前用过。”

这时候,那名文修也认出她的脸来了,惊喜道:“您是琅嬛的诗大家?!”

他的声音惊动了其他人,顿时,众文修都觉得这笔一定很好,买了说不定能有助于每天写三千字;众读者则不管是不是翡不琢的书迷,都想蹭热闹,于是不断来询问外邦毛笔。

雇役一时间被团团包围,都忙不过来了。

带货成功的诗千改:“……”

她有点想笑,用这支钢笔签出去了几十个福签,才用“还是不要大声喧哗,打扰其他人”安抚下众人,将小隔间的门拉上。

窗外是深蓝的夜色,灯火在琉璃窗上照出她的倒影。诗千改低头看着手中的钢笔,笔身上镌刻着一行小蝌蚪似的银色英文。虽然单词和语法有些许区别,但她还是认出这是一句谚语:

“Travelbroadensthemind.”

旅行开阔眼界。

可能是为了在大雅销路更好,英文上方是一行字体更大的中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她的心情不知为何更加愉快起来,既像是抓住了前世的影子,又像是更融入了这个世界一点。

接下来的路程,她就用这支笔写作起来。等到达目的地,蛟车停下,她也合上了笔帽。

【《盛世》的前三章,我都写好了。】诗千改用流光石将纸页录下,用灵犀玉网发给了远在琅嬛的吴丽春。

七月二十七,灵犀玉网。

现在各大门派都在自己的大文集里设置了快讯板块,更新各种文章的消息。而昨天,琅嬛文集里就标注说今天清晨《盛世》会正式开始登载。

【搓手搓手,等不及了!我现在就蹲在书亭门口,等着发报。】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如此算来,我已经十几年没有看到翡不琢先生的文了!】

【说起来,先生可真是勤勉啊!她这会儿还在放三伏假呢吧?昨天有人说在滇云州见过她。】

【我知道!我在蛟车遇到她了,先生真是有大家风范,我一直激动到今天呜呜呜。我还买了一支和先生一样的外邦笔,她说这叫钢笔。】

【只有我还是很在意预告里那种药剂吗?我有一个亲戚家里种了葡萄,今年就害了病。】

【有人已经在尝试了,我有一个陇州朋友买了原料,预告当天就给自家害病的葡萄喷了。指路看这栋楼:[狄某人的葡萄种植手札]。】

都市黑科技之父  霍医生,小爷有喜了  三国之襄武大帝  作精失忆后,大佬们都哭了  穿后我肤白貌美又有钱[穿书]  玫瑰不凋谢  穿到权臣年少时  太古战尊  先撩者贱  穿越异世之活着才是主要的  榴花梦  今日宜甜  离婚前和老公互换身体了  沙雕填空剧本  非职业半仙  神啊快别摆烂啦  真酒因太过可爱而陷入红黑修罗场  离婚后老婆变成万人迷[娱乐圈]  吃货混进娱乐圈[末穿今]  一觉醒来和死对头有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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