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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太不同的两个人了,一个暴躁跳脱,一个冷静自持,注定是不能相处的。
当初挑选队长的时候,大队就觉得骆风的性格更适合当队长,但可惜他是个不能说话的狙击手,选择就剩下了沈一儒和叶逍。
叶逍一年三百六十五张检讨书的丰功伟绩叠起来有半个大队长这么高,所以最后这个吃力不讨好的任务落到了沈一儒肩膀上。
沈一儒的长相能镇得住场子,但他的性格是无论如何不适合做个队长的,他心里也知道。他是急性子,容易冲动,骆风异于常人的沉稳永远是他想学却怎么也学不来的东西。
而成为队长之后的日子,沈一儒愿称之为职场求生之路。
求生方向主要就是骆风。
职场里最困难的同事永远不是叶逍那种吱哇桥叫麻烦不断的,只会是骆风这种一声不吭心思深沉的。沈一儒花了整整半年从进化论的角度判断骆风的微表情什么时候是生气什么时候是开心,然后又花了整整半年确定他生气的时候出任务那个枪口也不至于对准自己的后脑勺,然后才放心跟这个据说百米之外能射穿个棒棒糖的狙击手好好共事。
骆风用行动向他证明,一起出生入死也不能增进感情,至少和沈一儒不能。
沈一儒无数次想问问骆风是不是对自己有什么意见,为什么和叶逍能谈笑风生和他就不行,但每次对上骆风那双鹰一样的眼睛时,沈一儒眼前就会走马灯一样出现很多世间美好,然后因为还想再多活几天而作罢。
“那个,”沈一儒咳嗽了一声,“怎么说?从哪里下手?”
“我们排除易正是凶手这个可能性了吗?”
“没有。”沈一儒回答得很快。
“好。”骆风直起身,“叶逍也说了,社会调查。”
沈一儒咽了一口口水,“她是个夜场舞女。”
骆风叹出一口气,“又要去了吗?”
沈一儒悲悯地点了点头。
这种事情对骆风来说基本上是刻进dna的技能了。一开始因为队里定位的关系,这种场合一般是叶逍去,但是效果不好。直到有一天叶逍高烧发得抱着粉红豹喊妈妈,只能让骆风接替他,当骆风走进场子,从他胸口的摄像头里,沈一儒看见了每个女人发光的眼神,然后知道他们找到了最适合的人选。
叶逍在巡逻车里抱着粉红豹委屈巴巴问为什么他这么受欢迎。
因为他长得。沈一儒的手在脸前面划了划。特别不像个好人。
骆风声音轻轻的,“我一个人去吗?”
沈一儒想了想,“怎么了?以前不都是你一个人去的吗?”
“但是我好久没去了。”
骆风声音放太轻了,沈一儒不由自主跟着轻声讲话,“害怕了?”
骆风长得再像个反派,也是小他两岁半还多的弟弟,总能在关键时刻激起沈一儒心里所剩无几的兄长情节。
“不是。”骆风抿了抿嘴,“我就是有种不祥的预感。”
“是从看过易正的资料开始的吗?”
骆风默默地点了点头。
“我也有。”沈一儒实话实说,“那我陪你去吧,把许唤真叫过来给我们督车,反正本来也是他们的案子。”
骆风想了想,“行。”
“走吧。”沈一儒转过身,“回去准备准备。”
骆风跟上。
刚走两步,沈一儒忽然一个孔雀回头,顶住骆风的肩膀,语气严肃,“稍微打扮一下。”
骆风眨眨眼睛。
“可能需要你出卖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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