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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这是当代野猪的“高级碰瓷”,也有人认为这是现实生活中认证了猪真·是被蠢死的。
而另林韶更为开心的是,和野猪经历了这么一场追逐,因为奔跑躲避的时候消耗了太多的力气,她的体重居然比之前参加综艺前轻了整整两斤。
以后有机会,可以再去跑跑,比健身房什么的减肥管用多了。
还有一个千万粉丝的大v发了微博,对林韶这些天以来在节目里的表现进行了评价。
[《生活大挑战》第二季到此彻底结束,我本人作为这档综艺的忠实粉丝一期不落的看完了,其中另我最意外的是人是林韶。
实话实说,我对林韶一直都没有什么好感,甚至可以说的上有些厌恶。最开始得知她要来上综艺的时候,我的第一感觉是完了,好好的真人秀要被她给毁了。但是后续却可以说是打了我的脸。
林韶和我记忆里的完全不一样,她真的好漂亮啊,一出场就让人眼前一亮的那中。而且这一次她不再矫情娇气,也没有曾经那么惹人厌烦,在这个节目里我看见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林韶。
林韶依旧漂亮,却不止漂亮。她勇敢有担当,无论遇到什么危险都是第一个冲在前面。她吃苦又努力,每一次导演组布置的明显在为难人的任务也永远做的最多,却从来不会去计较这些,好像只要有她在就可以安心,就没有她做不到的事情。而且她的喜怒永远都是直接写在脸上的,率真又可爱。
这次野猪的事件更是让我彻彻底底的对林韶改观,我没有办法想象,在生死面前她居然为了摄影师的安全,一而再再而三的主动做诱饵去吸引野猪的注意力。平心而论,如果换做是我,我做不到为了不相干的人这么拿自己去冒险的。
所以这也是我喜欢她的理由,柔弱的外表下隐藏的却是深深刻在骨子里的勇敢强大。她一定也会害怕,但恐惧和勇敢并不冲突。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成为和她一样的人。]
这篇小作文直接上了万转,无数网友在评论里真情实感的回复。
【呜呜呜我的眼泪不值钱!我们韶韶真的是很好很好的人!她就是最值得喜欢的!】
【粉韶韶的第一个月,她真的很有魅力,越了解越喜欢。】
【和博主感同身受,虽然不至于粉林韶,但是这档节目的确让我对她改观了】
【追星的意义好像就是这样,因为喜欢,所以不断的在成长改变,将自己变成更好的模样。】
……
看着这些评论,林韶难得的沉默了。
这中被人认可喜欢的感觉,第一次很新奇,但是好像也挺不错的。
网络上对林韶一片的夸赞,她的路人缘在这期节目的播出得到了急速的上升,无论是资源还是找上门来的合作都和之前有了鲜明的差距。
而林韶粉丝后援会此刻也像是打了鸡血一般,扩大规模招新重组一样不落,控评做数据都比平日里更加带劲了。
瞧瞧!他们的眼光多好!喜欢了一个多么优秀的人!这实在是太骄傲了!
而另一边,沈非白的公寓。
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
沈非白站在家门口,近乎崩溃的看着家里的一片混乱场景,一只脚还悬在空中不知道该不该落下。
那只兔子不知道何时从笼子里钻了出来,地上已经是一片狼藉,家里甚至没有一块可以落脚的地方。
倒不是因为兔子把东西弄乱,而是因为地上都是——
呕!!!
半响,沈非白深呼吸了一口气,他认命的开始收拾,但是脑子里突然浮现起了一句话——
自作孽,不可活。
伴随着《浪漫绯闻史》热播,宋冉冉也成功的跻身于了新晋流量小花的位置。
林韶表示衷心的祝贺之后,又想起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剧情。
当宋冉冉事业顺利的时候,傅朝易应该是是相反的陷入了一个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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