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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吃完饭,肚子也不见凸,仍然平整,甚至因为经常干农活还有点肌肉的轮廓。时音音就不同了,每次吃完,光看肚子就知道她吃得很饱。
两人吃完饭,就带着东西去沈家。
红烧肉单独盛出一份放在一边,鲫鱼刺多,时清濯就没端,带着二十斤大米,还有从黑市带出来的调味品,一起送去沈家。
今天沈熙去生产队干活了,不知道是赶驴拉磨还是什么,只有沈老爷子在家里。
“沈爷爷。”时音音还没进门,就叫了一声。
“哎——”沈老爷子拖长声音应了一声,谁不喜欢可可爱爱的小孙女呢?
“音音回来啦。”他很高兴,笑道:“这两天正好有人送来了甘蔗,你拿去吃。”
“清濯呢?”
“在这里。”时清濯抱着一袋大米进来,时音音端着红烧肉,提着油盐酱醋。
“怎么又带这么多东西?”
“你们拿去吃,我年纪大了,吃得清淡些就行。”
“我们吃饱了。”时音音放下东西,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听响声就知道是实心的。
“可不能这么拍!”沈老爷子连忙制止。
“只给您听个响儿。”时音音一笑。
沈老爷子笑了笑,又叹了口气:“你们啊……”
“又不是天天有,您就收着吧,红绕肉还热着,现在吃还是等沈熙回来了吃?”时清濯问。
沈老爷子已经闻到了那股万分诱人的香气,忍不住咽咽口水,这年头,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回肉,只有红白事吃席,或者过年,才有点机会沾点荤腥。
红烧肉特有的香气,让人迅速想象出汤汁拌米饭的画面。
“那我……”
沈老爷子权衡利弊,觉得自己可以先尝两块,剩下的留给沈熙。
“我回来了,什么东西这么香,馋死我了!”
沈熙拍拍衣服上沾的稻屑,进来先看看时清濯和时音音,见两人和之前差别不大,才看向装着红烧肉的碗。
“一起吃吗?”
“我们吃过了,红烧肉现在还热着,你们先吃饭吧。”时清濯坐在一边,打算说说去城里住的事。其实乡下住惯了感觉还好,下意识抗拒去一个新的环境中生活。
一碗红烧肉有些孤单,沈熙十分敷衍的拍了根黄瓜,全程不到三分钟,好在这菜只要黄瓜新鲜,加点辣椒酱就好吃,配红烧肉也合适。
沈老爷子已经煮好饭在等沈熙回家,有现成的米饭,两人来吃,都夹了一块红烧肉,不知道应该快点吃,还是应该慢点吃。
“我们在县城有个院子,等放寒假就住过去,还有间空屋,沈爷爷,你要不要和沈熙一起搬过去?”时清濯在一旁问。
“沈熙倒是可以去,他年纪小,我就不行了,我还在劳动改造,留在这里是最好的,反而清静。”
“我陪着爷爷。”沈熙扒了口饭。
“小熙你倒是可以和清濯他们出去住,这里还是太封闭了一些……”沈老爷子叹息。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躬耕田园,固然安宁,天长日久之下,人也容易变得麻木。
“那也是我长大以后的事,现在我就和爷爷一起住,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沈熙其实有选择,他父母现下都过得还不错,如果想离开,只要去找父母就好。
但他不愿意离开爷爷,人上了年纪,只会越来越老,陪伴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少,如今的每一天都很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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