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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人篱下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要容易得多。
龙翔念大一,我还没来得及打听他学什么科系,只知道他很忙。我作为一个高三生,早自习时间已经早得很不人道了,每天起床却只能见到他留在餐桌上的简单早餐和午晚餐费,而他早已出门。我上完晚自习回家,他不是还没回来,就是在他的小屋子里坐在电脑前忙他自己的事。
我跟龙翔还不熟,也不好主动过去骚扰,只求不要说错话做错事招人讨厌就好。
开始那些日子我还能坚持起床之后叠被子,吃完早餐刷碗,洗完澡打扫乾净浴池。但人的惰性是不可抗的。况且,我是最辛苦的高三生嘛。凭仗着这个藉口,我以光速向之前懒散邋遢的自己靠拢。
龙翔倒是从来没有抱怨什么。如果他回家早,被子都会帮我叠好,碗也刷得乾乾净净,屋子里一直还是如我第一天来的时候一样一尘不染。我礼貌性地表示了一下不好意思麻烦他了。他也不说什么,只是对我笑。每次都笑得我眼睛不知道往哪里看,只能转身逃跑。
高三的日子原本度日如年,不知为何,搬来和龙翔住之后,居然有种时光飞逝的错觉,转眼竟已度过了最最酷热残忍的那三天。
最后的散伙宴,大家多多少少都喝了点酒。每个人的命运都将从这一刻开始分道扬鑣,难免诸多感慨。站在饭店门口,大家互相拥抱告别。有几个女生甚至抱头痛哭,我在一边看着难免也有些心塞。
我抬头看着我的男朋友欧阳,想找他寻些安慰。他一晚上都没有怎么理我,我以为是我们这些毕业生分离在即的感伤作祟,影响了他。不过他平日里对我也是时冷时热。虽然名义上我是他的女朋友,却更像是个跟班,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他从未对我有过男朋友最基本的体贴关心,甚至连拥抱接吻都未曾有过。
欧阳是学校董事会里的风云人物。能如此年轻当上董事,家境自然极好。难得他样貌也是非常的帅气,在见到龙翔之前,我一度以为欧阳是我这辈子能遇到的最帅的男人。学校里想要当他女朋友的女生多如繁星,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糊里糊涂地就得到了那个位子。这天上掉下来的恩宠瞬间让我成为全校女生甚至某些男生的眾矢之的,以至于现在同学分别,连一个过来拥抱我的人都没有。
欧阳看着远处,并没有接收到我渴求的目光。我正斟酌要如何开口,他却抬手向迎面走来的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子打了个招呼。
没有解释,甚至没有说一声拜拜,欧阳就在我那么多同学的眾目睽睽之下,搂着那个长腿快到我胸口的女子走回他的跑车呼啸而去,留下我一个人站在大家各式各样的鄙夷和怜悯的目光里石化。
夜色氤氳。我躲在路灯下小小的阴影里,抱紧了膝盖,看着粘满了口香糖的砖缝,点缀着踩扁的菸头的路沿发呆。
又一次,我和它们一样,被人随手丢在了角落里,彻底遗忘。
一双双各色的鞋子从上面踏过去,没有人注意到那些骯脏的垃圾,也没有人注意到我。
父母,亲人,朋友。第几次了?从小被人拋弃的感觉,我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
夜色渐深,最后连践踏我视线的鞋子都快没有了。
一阵夜风吹来,脸上凉凉的。我伸手去摸,一手的泪。
我不禁要唾弃自己,至于么,为了一个男人。
不就是一个男人。
俗话说,两条腿的蛤蟆难找,『三条腿的人』多了去了。
蹲了太久,腿有一点麻木。我一把抹掉脸上的泪,小心翼翼地站起身,茫然地向前蹣跚。
我没有什么可以去的地方,也不想回家。我感觉自己好像一隻鱼,在深海里游荡。时而随波逐流,时而寂静沉淀。飘飘荡荡,走走停停。
时间和空间渐渐扭曲,最后,只剩下空洞洞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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