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阿树继续道:“在郎主你睡着的时候,大王又来看你了,还留了几个卫兵在外面,说是以后让他们保护郎主,如今郎主的待遇和高丞相一致了呢。”
萧融:“……”
他默不作声,眉头还微微的蹙起,阿树眨眨眼,说了最后一句:“郎主,不是有句话叫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吗?”
萧融的语调没什么起伏:“那叫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阿树:“对啊,滴水都要涌泉了,那救命,岂不更加无以为报。”
萧融:“……那我还能怎么做,我都把我自己投过来了,每一天每一夜忙得都是他的事,再往上加码,我就该以身相许了。”
这话把阿树闹了个大红脸,他赶紧说道:“郎主,你又口不择言了。”
萧融撇着头,不搭理他。
阿树挠挠自己的头发,其实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意思。
()
“郎主一心为镇北军奔走,我都是看在眼里的,郎主也说过,你只会效忠镇北王,如今到了这里,便不会再走了,临川也好,新安也罢,阿树既跟了郎主,就永远都跟着郎主,阿树想着,既然我们都要扎根在这里了,那这里就是郎主的家了,可是——”
“阿树不明白,为何郎主没有将这里当做以后的家的意思呢?”
萧融把头转过来,看着阿树清澈又疑惑的眼睛,第一次尝到了失语的滋味。
*
另一边,烛光下,高洵之和屈云灭坐在寝殿当中无声对饮。
他们镇北军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离其他势力和政治中心都远,没人愿意跋山涉水的给他们送歌姬舞姬,自然,就是送来了,也进不了王宫,屈云灭讨厌那些靡靡之音,这会让他想起十几岁去南雍皇宫赴宴的经历。
这个看着有点凄凉的场景,对高洵之和屈云灭来说,却是十分的惬意,人生起起落落,他们尝过泥水的滋味,再尝这酒,不论是哪一种酒,最终,都会带上一点泥水的腥甜。
屈云灭酒量不错,但真正的大佬,是高洵之。
……
在镇北军里混了那么多年的他,能以士人身份横扫全场,他的酒量也是功不可没。
又喝了一口,高洵之把酒盏放下,然后乐呵呵的看向屈云灭:“听说大王给萧融派了几个卫兵?”
屈云灭垂眸自饮,慢悠悠的喝完了才道:“嗯。”
高洵之:“……”
他忍了,又问:“大王为何待萧融这样好?”
屈云灭这才纡尊降贵的抬眸,疑惑的看着他:“嗯?”
高洵之:“……”
要不是看在你是我生死之交唯一亲子的份上……
默了默,他说道:“萧融本该是大王最厌恶的那一类人,刚听简将军提起他的性格时,我便知晓大王定然会把他赶走。可我万万没想到,大王不仅没赶他,还取谏于他,带三千重甲骑兵,长夜奔袭,便是为了救他,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屈云灭:“……”
他为自己辩解:“我是为了追杀李修衡。”
高洵之幽幽道:“那也用不上三千重甲骑兵。”
骑兵分好几类,重甲骑兵是最贵也最强的那一类,一个重甲骑兵的装备,拿出去足够养活一个二十人的小队,他们镇北军总共也只有七千重甲骑兵而已。
屈云灭把小一半的精英都调出去了,说是去追击李修衡,谁信啊,前两年李修衡冒头,屈云灭是自己一个人跑去追的,出去三天三夜,没找到人,气得他跑去匈奴人建造的邬堡,单枪匹马杀光了里面的所有人,最后带着一些还算不错的兵刃回雁门关了。
……
屈云灭没说话,因为他也在思考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完全就是下意识的行为,他调兵遣将靠的是天赋,不是那些兵书,所以他每回做决定,都特别快,而且不容置疑。
草 黑暗大纪元 穿成女大佬的心尖宠(快穿) 嫁给一座荒芜城 永恒传说:朝圣 不当舔狗后渣男跪求我复婚 蔷笼 我全家都是灭世BOSS 天音禅唱 崩坏:我用着你的一切来爱我 匹夫天下志 穿成科举文男主他少爷 成了退婚流男主的未婚妻 降谷先生捡了个会超推理的猫猫 断袖王爷警花妃 美人醋 穿书:只能靠签到苟成最强 路人甲大叔,但万人迷[快穿] 秦时明月之阎罗的生死簿 你所知道的玛丽苏我都有
一张从始皇帝皇宫流传出的长生不老药地图,解开不死不灭之秘。一代名将,将守,从万人敌,到无人敌的重生之路!九龙吞珠读者交流群721466643)...
...
一个浑浑噩噩的少年,在阳台吹风不小心掉了下去,死过一次的他,决定开始改变,故事从这里开始,他就是林浩...
男人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里包括服一次役,当一回特种兵,和世界上最强的军人交手。还有,为自己的祖国奉献一次青春,为这片热土上的人民拼一次命。这些,庄严都做到了。(此书致敬每一位曾为国家奉献过青春,流过血洒过汗的共和国军人!读者群号764555748)...
一朝重生,亲爹从军阵亡,亲娘病死,留下体弱的弟弟和青砖瓦房几间。无奈家有极品亲戚,占了我家房还想害我姐弟性命!幸得好心夫妻垂帘,才有这安稳日子过。偶然山中救得老道一位,得其倾囊相授修得一身好武艺。骤闻亲爹消息,变身潇洒少年郎,入了天下闻名的孟家军,立军功当将军,可是那个总阴魂不散的小王爷是要搞哪样?虾米?威胁我?...
本书架空,考据慎入 新书锦衣血途发布,欢迎收藏! 这里不是春秋战国,也不是东汉末年! 似曾相识的齐楚秦魏,截然不同的列国争雄! 来自现...